基本信息
《新河县志》为傅振伦纂,民国十七年(1928年)编纂,民国十八年(1929年)铅印本,24卷首末各1卷,约40万字。新河县隶属河北省邢台市。志记建置沿革、疆域、田赋、学校、人物、艺文,采用纪、考、传、录、图、表各体,分舆地考、纪、经政考等九目。
内容概述
志24卷首末各1卷,约40万字。采用纪、考、传、录、图、表各体,分舆地考、纪、经政考等九目。建置沿革上溯古代,下迄民国十七年;疆域记县界山川;田赋记田亩户口;学校记县学文庙;人物记乡贤节烈;艺文收诗文碑铭。志中注重社会调查与经济状况记载,卷15内有金石,卷16-17为艺文志。新河县地处冀南平原,地势平坦,志中记平原地形与村落。
目录结构
- 舆地考:疆域、山川、村镇
- 纪:大事记
- 经政考:田赋、户口、钱粮
- 金石:碑刻、铭文
- 艺文:诗文、碑铭
- 传:人物传记
- 录:杂录
- 图:县境图、村镇图
- 表:职官表、选举表
地方背景
新河县隶属邢台市,地处冀南平原,地势平坦。傅振伦(1906-1999),字维本,河北省新河县人,历史学家、文物博物馆学专家,原中国历史博物馆研究馆员,著有《中国方志学通论》《博物馆学概论》《公文档案管理法》等。傅振伦22岁时纂修此志,时任北京大学教授朱希祖评此志为新型地方志。新河县历代修志,康熙十八年(1679年)王汝翰纂修10卷,光绪二年(1876年)赵鸿钧修、沈家焕纂16卷。
史料价值
此志是研究民国新河的一手文献。傅振伦22岁纂修,采用纪、考、传、录、图、表各体,分九目,体例在民国方志中属上乘。注重社会调查与经济状况记载,是县近代史的源头。建置沿革、疆域的记载,是县历史地理的源头。金石、艺文门收碑刻铭文与诗文,是县文化的直接记录。
版本流传
民国十七年(1928年)编纂,民国十八年(1929年)铅印本,24卷首末各1卷,约40万字。前承光绪二年(1876年)赵鸿钧修、沈家焕纂《新河县志》16卷,此志为其续。站内另有新河县志康熙、新河县志光绪两条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