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《邢台县志》为窦景燕修、和发祥纂、沈莲生续纂修,清嘉庆十四年(1809年)修,道光七年(1827年)刻本,10卷首1卷。邢台县隶属河北省邢台市。志记建置沿革、疆域、田赋、学校、人物、艺文。
内容概述
志10卷首1卷。建置沿革上溯古代,下迄嘉庆年间;疆域记县界山川;田赋记田亩户口;学校记县学文庙;人物记乡贤节烈;艺文收诗文碑铭。邢台县地处冀南,地势平坦,志中记平原地形与村落。志中记珍珠泉、黑龙潭等自然景观,以及明清时期南关八条街的古城格局。志中收人物墓葬信息,如春秋战国时期郑国将军蔡仲之墓。
目录结构
- 建置:沿革、疆域、城池
- 田赋:田亩、户口、钱粮
- 学校祀典:县学、文庙、坛庙
- 秩官:历任知县、属官
- 选举:进士、举人、秀才
- 人物:乡贤、节烈
- 艺文:诗文、碑铭
地方背景
邢台县隶属邢台市,地处冀南,地势平坦。邢台县历代修志,乾隆六年(1741年)刘蒸雯修、李嵷纂《邢台县志》18卷首1卷,嘉庆十四年(1809年)窦景燕修、和发祥纂此志,光绪三十一年(1905年)戚朝卿修、周祜纂《邢台县志》8卷,民国三十二年(1943年)张栋修、薛椿龄纂《邢台县志》8卷首1卷。
史料价值
此志是研究嘉庆年间邢台的一手文献。建置沿革、疆域的记载,是县历史地理的源头。田赋户口诸门记嘉庆年间县情,可与《直隶通志》及邻县县志互证。志中记珍珠泉、黑龙潭等自然景观,是县地理的直接记录。人物墓葬信息的记载,是县文物考定的依据。
版本流传
清嘉庆十四年(1809年)修,道光七年(1827年)刻本,10卷首1卷。前承乾隆六年(1741年)刘蒸雯修、李嵷纂《邢台县志》18卷首1卷,此志为嘉庆重纂。此后有光绪三十一年(1905年)戚朝卿修、周祜纂《邢台县志》8卷,民国三十二年(1943年)张栋修、薛椿龄纂《邢台县志》8卷首1卷。站内另有邢台县志乾隆、邢台县志民国两条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