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《续修故城县志》成于清同治十二年(1873年),丁灿修、王堉德纂,光绪十一年(1885年)张焕续修、范翰文等续纂,刻本,十二卷首一卷。前志为雍正五年(1727年)蔡维义修、秦永清等纂《故城县志》六卷。丁灿后于民国十年(1921年)再主持续修故城县志(八册),一修三志。
内容概述
志续补同治、光绪年间故城地方史事。记建置、疆域、赋役、职官、选举、人物、艺文。卷九至十为文翰,卷十一至十二为续文翰。光绪续修部分补入同治以后事,体例沿前志,未对原版结构作重大改动。
目录结构
- 建置疆域:县境、建置、疆域
- 赋役职官:赋役、职官、选举
- 人物艺文:人物、艺文
- 文翰:卷九至十为文翰,卷十一至十二为续文翰
十二卷首一卷,光绪续修部分补入同治以后事。
地方背景
故城在直隶顺德府,衡水一带。故城清时名故城县,雍正五年(1727年)有蔡维义修、秦永清纂《故城县志》六卷,是故城首部清志。同治、光绪间续修此志,补雍正志以后事。故城今属河北衡水。丁灿先后主持同治光绪续志与民国续志,故城清民两代方志皆经其手。
史料价值
此志是研究同治、光绪年间故城地方史事的主要材料。文翰与续文翰两卷收地方文献,是研究故城文教史的材料。志记故城赋役、职官、选举,可核同治光绪间故城的吏治与科举。丁灿一修三志(同治光绪续志、民国续志),故城方志源流清晰。
版本流传
清同治十二年修、光绪十一年续修刻本,十二卷首一卷。另有民国十年(1921年)印本(丁灿主持续修,八册)。《中国县志目录》著录[光绪]续修故城县志十二卷首一卷(丁灿修、王堉德纂、张焕续修、范翰文等续纂,同治十二年修光绪十一年续修刻本)。现存版本748页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