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《沈丘县志》十四卷,李芳春修、李鼎玉纂,清顺治十五年(1658年)刻本。站内扫描本共170页。
内容概述
记沈丘县地理、建置、人物诸事。体例较详,分门别类,记沈丘县疆域沿革、山川形胜、田赋户口,以及县内官师、人物、艺文。
目录结构
全书十四卷,分疆域、建置、赋役、人物、艺文等门。记沈丘县疆域山川、建置沿革、田赋户口,以及官师、人物、艺文。各门条目较详。
地方背景
沈丘县今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,清属祥符府,为直隶陈州之属县。沈丘地处豫东,颍河之滨。李芳春,铁岭卫人,举人,顺治十二年始任沈丘知县,在任三年余升岢岚州知州。李鼎玉,字水樵,邑进士,顺治九年(1652年)登第,历官广东道监察御史,后祀乡贤。顺治十五年(1658年)奉河南巡抚贾汉复檄令各属修志,李芳春修、李鼎玉纂,仅数月而志成。
史料价值
本志记沈丘县顺治年间地理、建置、人物,可考沈丘清初情形。为沈丘现存较早方志,是研究沈丘历史地理、清初社会史的材料。
版本流传
顺治十五年(1658年)刻本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