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《豫省拟定成规》是一部清代河南省编纂的官方政书文献。“豫省”即河南省的简称,“拟定成规”意指经官方议定、形成条文的规章与办事细则。全书共计121双开页,其编纂与内容集中反映了清代雍正、乾隆时期河南地方行政的规范化进程。
内容概述
该书主要收录了清代河南省在财政税收、司法刑名、工程营造、仓储管理、驿传漕运、民生事务等方面的具体规章、办事流程及价格标准。其内容并非理论阐述,而是针对实际政务中遇到的各类问题,由省级衙门(如布政使司、按察使司)拟定并经督抚批准的解决方案与执行标准,具有极强的实操性和地方针对性。例如,其中可能详细规定了河工物料的采买价格、驿站马匹的饲养标准、各类诉讼案件的审理时限、田赋征收的耗羡比例等,是清代省级行政运作的微观记录。
目录结构
- 卷一至卷二:钱粮赋役类:涉及地丁银征收、耗羡章程、漕粮征解、灾歉蠲免等财政规定。
- 卷三至卷四:工程营造类:包括河工、城工、仓廒修建的物料、工价核算标准。
- 卷五:司法刑名类:涵盖案件审理程序、胥吏规费、囚粮供应、递解人犯等章程。
- 卷六:驿传漕运类:规定驿站马匹、车船支用标准,漕船过境相关事宜。
- 卷七:市场物价类:官方核定的各类物料、牲畜、工食银两的时价则例。
- 卷八:杂项章程:收录前述类别未涵盖的其他行政管理细则。
史料价值
本书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。首先,它是研究清代地方行政制度,特别是“省例”类文献的珍贵个案,生动展示了省级政府如何将中央政令地方化、具体化。其次,书中大量的经济数据(如物价、工价)为清代中原地区社会经济史研究提供了量化依据。再者,其关于司法程序、吏治管理的规定,是观察清代地方社会治理实态的重要窗口。对于研究河南区域史、清代法制史、经济史的学者而言,本书是不可或缺的一手核心资料。
版本流传
《豫省拟定成规》原为清代官刻本,流传不广,存世稀少。目前已知的版本多为清乾隆年间刻本或其后期的增补重刊本。其内容在清代可能曾作为地方衙门的内部办事手册使用。现代学术界对其的利用,主要依赖于大型古籍丛刊的影印收录以及少数图书馆的藏本。本次提供的PDF电子版,便于研究者跨越时空限制,进行查阅、检索与学术研究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