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《续修束鹿县志》成书于清同治七年(1868年),是继康熙、乾隆版本之后,束鹿县(今河北省辛集市大部)的第三部官修县志。全书共十卷,首一卷,采用双开页形式,总计191双开页。由时任知县李符清主持续修,地方士绅参与编纂,旨在续补前志阙漏,记录自乾隆以降近百年的地方变迁。
内容概述
该志体例完备,承袭了清代方志“述地、记人、载事”的传统。内容上接乾隆旧志,下迄同治七年,详细记述了这一时期束鹿县的疆域沿革、山川形胜、建置官师、赋役户口、学校典礼、人物列传、艺文金石以及风土物产等各方面情况。其编纂正值太平天国运动之后,北方社会处于恢复期,志中对于兵燹影响、民生恢复、赋税调整等记载尤为珍贵,反映了晚清北方县域社会的真实面貌。
目录结构
- 卷首:序、凡例、纂修姓氏、舆图
- 卷一 舆地志:星野、疆域、沿革、山川、古迹
- 卷二 建置志:城池、公署、学校、坛庙、津梁
- 卷三 赋役志:户口、田赋、盐法、仓储
- 卷四 职官志:官制、题名、政绩
- 卷五 选举志:进士、举人、贡生、武科、封荫
- 卷六 人物志:名宦、乡贤、孝义、列女、流寓
- 卷七至卷八 艺文志:诏谕、奏疏、碑记、诗文
- 卷九 风土志:风俗、物产、祥异
- 卷十 杂稽志:记事、考证、轶闻
史料价值
本志具有多方面的史料价值。首先,它系统保存了同治以前束鹿县的行政、经济与社会数据,如户口增减、田赋数额、物产种类等,是量化研究清代冀中地区经济史的基础资料。其次,人物志部分收录了大量地方精英与平民事迹,为研究基层社会结构、家族网络与儒家教化提供了个案。再次,风土与杂稽志中关于民间习俗、灾异(如旱涝、蝗灾)及社会动乱的记载,有助于理解晚清华北乡村的生存环境与社会韧性。其艺文志所录地方文献,不少已散佚,赖此志得以留存。
版本流传
该志于同治七年由束鹿县衙刻本刊行,是为初刻本。后世流传多为据此本传抄或翻印。由于年代相对较晚且印刷量尚可,存世版本较多,但品相完好的原刻本亦属可遇难求。其内容为后世编纂地方史志及《河北通志》等提供了直接依据。目前,该志的影印本及数字化版本已较为普及,方便学者研究与公众查阅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