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《清河县志》民国版是民国二十三年(1934年)张福谦修、赵鼎铭纂的清河县地方志,铅印本十七卷首一卷。清河即今河北邢台清河县,清代属直隶广平府。
内容概述
全书分疆域、建置、田赋、物产、学校、祀典、选举、人物、艺文、古迹等门类,十七卷首一卷,记民国时期清河县地理、赋役、人物、诗文。清河在直隶广平府,地处邢衡之间,志书里记了民国时期清河县的建置沿革、水利、物产、近代工商业。民国二十二年(1933年)张福谦及赵鼎铭等续修,民国二十三年(1934年)成书。
目录结构
- 卷首:舆图、凡例、目录
- 卷一至卷三:疆域、建置、户口,记境域、行政沿革、人口
- 卷四至卷六:田赋、物产、市肆,记田赋、物产、商业
- 卷七至卷九:学校、祀典、兵防,记教育、坛庙、治安
- 卷十至卷十四:选举、人物、列女,记科第、乡贤、节孝
- 卷十五至卷十七:艺文、古迹、杂记,收诗文,记古迹名胜
地方背景
清河在河北邢台,地处邢衡之间。民国时期清河运河漕运渐衰,近代工商业兴起。民国二十二年(1933年)张福谦及赵鼎铭等续修此志,民国二十三年(1934年)成书,铅印发行。清河县旧志有明嘉靖、明万历、清康熙、清同治、清光绪、民国二十三年等版本,民国本承光绪黄汝香本之后续修。
史料价值
这部志书记了民国时期清河县的建置、水利、物产、近代工商业,是研究民国冀南社会经济的方志材料。十七卷首一卷的体例完整,涵盖了清河地理、行政、文化、社会各方面。清河县地方志办公室编校《清河县旧志全集校注》,收录民国二十三年本在内的六部旧志。
版本流传
民国二十三年(1934年)铅印本,十七卷首一卷。原印本印量有限,现存较少。清河县地方志办公室编校《清河县旧志全集校注》收录此本。网上流传的电子版来自扫描本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