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《八寨县志稿》是民国二十一年(1932年)铅印的贵州地方志,郭辅相修、王世鑫等纂,三十卷首一卷,全稿二十余万言,本站收318页。八寨县治所在今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丹寨县,民国三十年(1941年)八寨县与丹寨县合并,八寨县名自此废止。
书前有序,民国二十一年三月八寨县县长王定一谨撰。排印由贵阳交通书局代印。
内容概述
全稿三十卷,按传统方志门类分编,记八寨县建置沿革、疆域山川、户口、田赋、学校、土官、苗疆经略等事。八寨县地属古苗疆,清雍正年间改土归流后设县,志稿对改流前后的土司制度、长官司沿革着墨较多。
卷十四土官一门记夭坝长官司沿革,引元至正十三年(1353年)夭坝首领齑果反、宣慰使杨辉平之、置宣抚司的旧事。这类土司条目在汉区方志里少见,是苗疆方志的典型内容。
目录结构
- 卷首:序、凡例、舆图
- 正文三十卷:按建置、疆域、户口、田赋、学校、土官、人物、艺文等门类分编
- 卷十四:土官,记夭坝长官司等苗疆土司沿革
地方背景
八寨县地处清水江上游,今丹寨县境。这一带历史上是苗疆腹地,清雍正十一年(1733年)前后改土归流,设八寨县,与丹寨、麻江、凯里等县同属古州厅管辖。民国初年废厅,各县直属省。
丹寨以苗族文化著称,今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苗族锦鸡舞、锦鸡舞服饰的主要流传地。民国时期的八寨县境与今丹寨县大致相当。
史料价值
八寨县在民国三十年(1941年)与丹寨县合并,此后没有单独的八寨县志再修。这部志稿是八寨县建置时期的唯一一部完整方志,民国初年的户口、田赋、苗疆土司数据都以它为准。
志稿记改土归流后的苗疆治理,土官门保存了夭坝长官司等机构的沿革记录,这类材料在清代官方文献里零散,志稿里是成体系的。
版本流传
民国二十一年(1932年)贵阳交通书局铅印,印数不多,主要供当地县府和士绅使用。国家图书馆藏有原书,其扫描本题名作「八寨縣志稿 民國二十一年(1932)卷一」。网上流传的PDF多出自国图数字化版本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