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《鹤山县志(道光)》,即清道光六年(1826年)修纂的鹤山县地方志。鹤山于清雍正十年(1732年)析新会、开平二县地置县。此为鹤山建县后首部官修县志,由时任知县胡澄率领地方士绅共同纂修。全志共318双开页(即636个编码页),采用木刻刊印,属于清代中期岭南地区较具代表性的县级方志文献。
内容概述
本志遵循清代方志体例,内容涵盖鹤山建县后近百年的地理沿革、山川形胜、田赋户口、官师选举、风土人物、艺文杂记等方面,着重反映了清中期珠江三角洲西缘县级行政区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。特别是在户口、赋税、物产等卷中,保存了大量关于清代鹤山农业经济、手工业及地方治理的一手数据。书中对当地瑶、畲等少数民族的记载,也具有重要的民族史研究价值。
目录结构
- 卷一:舆地志(包括沿革、疆域、山川、都里)
- 卷二:建置志(城池、公署、学校、坛庙)
- 卷三:经政志(户口、田赋、盐课、积贮)
- 卷四:职官志(文职、武职、名宦)
- 卷五:选举志(进士、举人、贡生、封赠)
- 卷六:人物志(列传、列女、耆寿)
- 卷七:艺文志(书目、碑记、诗文)
- 卷八:杂事志(风俗、物产、古迹、灾祥)
史料价值
首先,该志填补了鹤山立县初期地方文献的空白,是研究清代鹤山乃至粤中地区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的基础性史料。其次,书中详细记载了清初“迁海”政策后,鹤山地区的人口回流、土地复垦及村落重建过程,为清代广东边疆开发史提供了关键佐证。再者,其水利(如“古劳围”)、物产(如茶叶、红烟)、民俗等方面的记录,对岭南区域社会经济史及物质文化史研究极具价值。此外,艺文志收录的地方碑刻与诗文,也为地方文化传承研究提供了原始文献。
版本流传
现存版本主要为道光六年(1826年)初刻本,藏于国家图书馆、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、中山大学图书馆等机构。由于是鹤山首部县志,后世在同治、光绪及民国年间续修县志时,均以其为蓝本和主要资料来源。目前通行的影印本及数字化版本多据此初刻版整理,部分版本在流传中有少量补版或后人批注,但主体内容保存完好,是研究清代鹤山历史的权威版本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