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《乐昌县志》(民国)是乐昌县在民国时期编纂的一部地方志。该志始修于民国十七年(1928年),由时任县长刘运锋主修,本邑学者陈宗瀛总纂,历时三载,于民国二十年(1931年)铅印成书。全志共分十二卷,采用线装形式,总计397个双开页。该志体例完备,内容翔实,是乐昌县自清同治十年(1871年)修志后,时隔近六十年的一次重要续修,全面反映了乐昌从清末到民国初年的社会变迁。
内容概述
本志在继承传统方志体例的基础上,融入了近代科学观念和编纂方法。其内容不仅涵盖沿革、疆域、山川、建置、赋役、学校、祠祀、兵防、职官、选举、人物、艺文等传统门类,还特别注重对近代以来出现的新事物、新变化的记录,如邮政、电报、警察、新式学堂、实业发展等。志书对乐昌境内的瑶族等少数民族情况亦有专篇记载,保留了珍贵的民族史料。全志资料多采自档案、旧志、谱牒及实地调查,力求信而有征。
目录结构
- 卷一:舆地志 – 包括沿革、疆域、山川、气候、古迹等。
- 卷二:建置志 – 记载城池、公署、坛庙、津梁、市集等。
- 卷三:经政志 – 涵盖户口、田赋、盐法、榷税、仓储、恤政等。
- 卷四:教育志 – 记录学宫、书院、学堂、社会教育等。
- 卷五:武备志 – 包括兵制、兵事、警务等。
- 卷六:实业志 – 分农业、林业、矿业、工业、商业等。
- 卷七:交通志 – 记载驿传、道路、航运、邮政、电报等。
- 卷八:人物志 – 收录官绩、儒林、孝友、义行、列女等。
- 卷九:艺文志 – 辑录书目及本地诗文。
- 卷十:风土志 – 描述风俗、方言、瑶俗等。
- 卷十一:大事记 – 编年记载县内重大事件。
- 卷十二:杂录 – 收录前述各志未尽的琐闻轶事。
史料价值
本志的史料价值极高。首先,它处于中国社会从传统向近代转型的关键时期,志书中新旧并存的内容,为研究粤北地区近代化进程提供了第一手素材。其次,其对经济产业(如矿业、林业)、近代交通通讯、新式教育、地方治安等领域的详细记载,弥补了正史记载的不足。再者,关于瑶族社会状况、风俗习惯的记录,是民族学、人类学研究的重要参考文献。此外,志书中的地图、数据、碑刻文献等,对于历史地理、社会经济史研究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。
版本流传
《乐昌县志》(民国)初版于民国二十年(1931年)由广州民生印刷所铅印出版。此后流传不广,存世量较少。上世纪六十年代,台湾成文出版社曾将其影印,收入《中国方志丛书》华南地方第191号,促进了该志的传播与研究。近年来,随着古籍数字化工程的推进,国内多家图书馆及学术机构已制作并公开了该志的清晰PDF电子版,方便学者与爱好者进行检索、阅读与研究,极大地促进了这一地方文献的利用与传承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