河南通志 PDF封面 PDF

河南通志(康熙34年) 清代方志 PDF免费下载

河南通志(康熙34年) (4个分卷).pdf
大小1.75 GB
页数2214页
文件4个
下载4次

清康熙三十四年(1695年)纂修的河南省地方总志,全面记载了清初河南的自然地理、政区沿革、社会经济与人文风貌,是研究清代河南历史地理的珍贵史料。本站提供高清PDF免费下载。

关注微信公众号免费获取提取码,赞助书友可在网站直接查看,感谢您对小站的支持
登录后可见
免费获取
古书观止二维码
微信搜索"古书观止"公众号 或 微信扫码关注公众号 发送 5448 获取提取码

下载列表 4个文件 登录后查看下载次数

0066河南通志(康熙34年)卷01-14
全书页码 1-557 557 页
PDF
0067河南通志(康熙34年)卷15-25
全书页码 558-1093 536 页
PDF
0068河南通志(康熙34年)卷26-38
全书页码 1094-1658 565 页
PDF
0069河南通志(康熙34年)卷39-50
全书页码 1659-2214 556 页
PDF

资源信息摘要

资源分类为河南,文件大小约1.75 GB,全书共2214页,当前资源包含4个可下载文件,详情页主要提供资源信息、文件结构、下载方式与预览入口,阅读页主要提供页码浏览、目录定位与在线批注功能。

如果需要查看公开预览页码、使用目录跳转、书签同步或在线批注,请进入在线阅读页;如果需要了解资源来源、获取方式、本地下载列表与版权须知,请继续查看当前详情页。

资源简介

基本信息

《河南通志》(康熙三十四年刻本)是清代康熙年间由河南巡抚顾汧主持纂修的一部省级地方总志。全书共四卷,合为四函,总计2214双开页,规模宏大。此次修纂距顺治十七年(1660年)旧志已有三十余年,旨在系统整理与更新河南一省之典章、地理、人事,以资治理与教化。其编纂体例严谨,内容详实,代表了清初官修方志的较高水平。

内容概述

本志秉承“存史、资治、教化”的方志传统,全面记述了清代初年河南省所辖八府一直隶州的疆域沿革、山川形胜、城池建置、户口田赋、职官选举、学校典礼、风土物产、人物艺文等各方面情况。它不仅是对前代志书的续补,更是在清朝统治稳固后,对河南地方情况的一次权威性普查与记录,反映了清初河南的社会经济恢复状况、政区调整以及文化重建的历程。

目录结构

  • 卷首:序言、凡例、纂修职名、图考(含省府州县舆图、黄河图、嵩岳图等)。
  • 第一卷:星野、疆域(沿革、形胜)、山川(山、川、津梁)、风俗、城池、河防。
  • 第二卷:封建、户口、田赋、物产、职官、公署。
  • 第三卷:学校(学宫、书院)、选举(进士、举人、贡生等)、祠祀(坛庙、寺观)、陵墓、古迹。
  • 第四卷:帝王、名宦、人物(乡贤、孝义、列女、流寓、方技)、仙释、艺文(诏谕、奏疏、碑记、诗赋等)。

史料价值

本志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。首先,其关于清初河南户口、田赋、物产的记载,是研究清初河南经济恢复与赋役制度的第一手资料。其次,“河防”部分详细记录了黄河在河南段的河道变迁、堤防工程与水患治理,对水利史与环境史研究至关重要。再者,“职官”“选举”“人物”等卷为研究清代河南地方精英网络、社会流动与文化传承提供了丰富素材。其“艺文”卷收录的大量地方文献,许多已散佚,赖此志得以保存吉光片羽。

版本流传

该志于康熙三十四年(1695年)由巡抚顾汧主持刊刻成书,是为初刻本。此版本流传至今已属珍稀,多为各大图书馆及研究机构所藏。后世虽有续修,但康熙本因其时代早、记录原始而备受研究者重视。现代影印出版及数字化工程使其得以更广泛传播,为学术研究提供了便利。本站所提供的PDF电子版,正是基于高质量的版本进行数字化处理,力求清晰呈现原书面貌,方便学者与爱好者查阅使用。

内容预览(前 8 / 2214 页)

预览为公开内容,完整阅读需登录并获取权限

河南通志(康熙34年) (4个分卷) 在线预览第1页 第 1 页
河南通志(康熙34年) (4个分卷) 在线预览第2页 第 2 页
河南通志(康熙34年) (4个分卷) 在线预览第3页 第 3 页
河南通志(康熙34年) (4个分卷) 在线预览第4页 第 4 页
河南通志(康熙34年) (4个分卷) 在线预览第5页 第 5 页
河南通志(康熙34年) (4个分卷) 在线预览第6页 第 6 页
河南通志(康熙34年) (4个分卷) 在线预览第7页 第 7 页
河南通志(康熙34年) (4个分卷) 在线预览第8页 第 8 页

版权声明与下载须知

📚 资源来源:本站仅收录公共版权书籍,资源来自合法购买、网络公开渠道收集、网友捐赠,如有侵权请发邮件联系我们。

🎓 使用限制:仅供个人学习、学术研究使用,严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

💡 温馨提示:下载后请在24小时内删除,如需长期保存请支持正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