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《续兴安府志》8卷,清嘉庆十七年(1812)刻本。叶世倬任兴安知府时主修,董诏参修,嘉庆十七年刊刻成书。咸丰三年(1853),兴安知府王履亨补修重印,增补《补遗志》1卷。兴安府治今陕西安康,是陕南地区唯一以府级行政建制立志的书。
内容概述
全书8卷,按清代府志通行体例分门,记兴安府建置沿革、疆域四至、山川营制、田赋户口、学校祀典、人物艺文诸门。叶世倬在任期间主持纂修,志中对其推广蚕桑、重修水利、整顿盐务的施政多有记载,修志与治政互为表里。
目录结构
卷首为序例舆图,正文按门分卷,末卷收艺文。咸丰补修本另附《补遗志》1卷,补嘉庆十七年以后的新增条目,两本合观可覆盖兴安府从雍正设府到咸丰初年约一百年的沿革变化。
地方背景
兴安府雍正五年(1727)由汉阴县地析置,辖今安康、石泉、汉阴、紫阳、镇坪等县,是清代陕南政治中心。叶世倬,字子云,号健庵,江苏上元人,乾隆三十五年举人,嘉庆十二年(1807)任兴安知府,在任期间推广蚕桑、修水利、整盐务,当地方志机构记其施政为「利民之事,丝发必兴」。他主政期间主持纂修此志,志成于嘉庆十七年。
史料价值
此书是研究清中期安康地方史的核心文献。雍正改县为府后的行政格局、陕南蚕桑推广的早期记录、清代兴安府营制兵备,在这部志里都有系统记载,别处的通志、县志往往只存纲目。咸丰三年王履亨补修的《补遗志》,补的是嘉庆十七年到咸丰初年这四十余年的变化,这段时期陕南经历白莲教余波与太平天国前的社会变动,补遗志的记载在别处不好找。
版本流传
初刻本为嘉庆十七年(1812)刻本,8卷。道光二十八年(1848)有重刻本。咸丰三年(1853)兴安知府王履亨补修重印,增《补遗志》1卷,成9卷本。本站所收为刻本影印,含补修内容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