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《河曲县志》是清同治十一年(1872年)知县金福增主持,张兆魁、金钟彦具体纂修的地方志,刻本。河曲属山西忻州,县当河流曲处,故名。这部志是河曲清代晚期的一部旧志,接续道光本等前代方志。
内容概述
志记河曲自宋代建置至清代的地理沿革、行政区划、人口迁移、军事防务。志中解释县名由来,”县当河流曲处,故名”。又载河曲民歌兴盛,”户有弦歌新治谱,儿童妇老尽歌讴”。各卷卷名暂无考据。
目录结构
- 各卷:各卷卷名暂无考据
地方背景
河曲在黄河与长城交汇的晋西北,是历代抵御漠北的军事要冲。旧县村是河曲的旧县治,自五代北汉雄勇镇起,城名几度变迁,乾隆年间被新县治取代。河曲民歌是当地的文化标志,志中”户有弦歌新治谱,儿童妇老尽歌讴”一句,是民歌盛行的方志记载。
史料价值
志中记河曲的人口迁移与军事防务,是研究晋西北清代社会状况的方志记载。民歌盛行的记录,是研究汾河上游民间文化的方志材料。
版本流传
同治十一年原刻本存世。河曲旧志另有顺治本、道光十年(1830年)曹春晓纂本、黄宅中《采遗》(道光二十三年,1843年)。同治本为河曲清代最后一部旧志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