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《聊城县志》是清光绪三十二年(1906年)知县陈庆蕃始修、历时四载、宣统二年(1910年)雕板付梓的,共十二卷首一卷,分方域志、田赋志、职官志等十二门七十目,约三十二万字。靳维熙任总纂,以叶锡麟所撰手稿为基础增改续补。聊城县现属山东,为东昌府治所。
内容概述
全书十二卷首一卷,分为:卷一方域志,卷二建置志,卷三田赋志,卷四学校志,卷五典礼志,卷六职官志,卷七选举志,卷八人物志,卷九列女志,卷十艺文志,卷十一通纪,卷十二杂缀。书后附耆献文征五卷,卷首有序、目录。此志基本承袭旧志而作,无大增损,虽较旧志加详。系统记载了聊城自明代至清末的政治、经济、地理沿革及人物。方域志记聊城的疆域和山川,田赋志记户口和赋税,职官志记历代知县,人物志记本县名流,艺文志收历代诗文。
目录结构
- 卷首:序、目录
- 卷一方域志:疆域、山川
- 卷二建置志:城池、公署
- 卷三田赋志:户口、赋税
- 卷四学校志:文教
- 卷五典礼志:礼制
- 卷六职官志:历代知县
- 卷七选举志:科举
- 卷八人物志:本县名流
- 卷九列女志:节烈妇女
- 卷十艺文志:历代诗文
- 卷十一通纪:通纪
- 卷十二杂缀:杂事
- 书后:耆献文征五卷
地方背景
聊城在山东西部,为东昌府治所,地处运河之滨,是漕运要地。聊城以运河、东昌湖、光岳楼闻名,还有著名藏书楼海源阁。聊城县志创修于明万历十七年(1589年)知县韩子廉,此后康熙二年(1663年)何一杰纂修四卷本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年)知县陈庆蕃推举靳维熙为总纂,以叶锡麟所撰手稿为基础,增改续补,历时四载,于宣统二年(1910年)雕板付梓。这是聊城旧志里最完整的一部。
史料价值
这部志的价值在它记的是清末的实况,是聊城旧志里最完整的一部。十二卷首一卷、约三十二万字的体量,把聊城的方域、建置、田赋、学校、典礼、职官、选举、人物、列女、艺文、通纪、杂缀都记得比较全。书后附耆献文征五卷,收聊城历代文献,是研究聊城文化的材料。此志基本承袭旧志而作,虽较旧志加详,但把康熙到清末这段聊城的掌故都记下来了。人物志记的清代聊城名流,艺文志收的清代诗文,都是研究聊城文化的材料。
版本流传
宣统二年(1910年)原雕板本,存世不多。民国二十三年(1934年)县长孙桐峰聘请赵伯华为总纂,续修聊城县志。网络上的电子版多来源于原雕板本的影印或数字化版本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