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《高苑县续志》为清代康熙年间续修的高苑县地方志。高苑县地处山东中部,清代属济南府,今属淄博市高青县。本志为续补前志之作,共86双开页,采用传统方志体例编纂,记录了清初至康熙年间高苑县的地理、政治、经济、文化及社会风貌,是了解该时期鲁中地区历史发展的一手文献。
内容概述
本志承袭前志体例,在康熙朝相对稳定的社会背景下编修,旨在续录新事、补遗纠谬。内容涵盖疆域沿革、城池建置、山川水利、田赋户口、官师列传、选举人物、风俗物产、艺文杂记等各个方面。相较于前志,本志对清初实施的里甲、赋役等制度有更具体的记载,并收录了明清鼎革之际地方社会的调整与重建情况,反映了清政权在山东基层的治理实践。
目录结构
- 卷一 舆地志: 疆域、星野、山川、古迹、风俗等
- 卷二 建置志: 城池、公署、学校、祠祀、桥梁等
- 卷三 赋役志: 户口、田赋、盐法、物产等
- 卷四 官师志: 历代职官、名宦列传
- 卷五 人物志: 选举、乡贤、孝义、列女等
- 卷六 艺文志: 碑记、序跋、诗赋等
- 卷七 杂稽志: 灾祥、轶事、考辨等
史料价值
本志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:其一,详细记录了清初高苑县的行政区划、人口数据与赋税数额,为研究清初山东经济与社会状况提供了量化依据。其二,“人物志”与“艺文志”中保存了大量本地士绅的生平事迹与著述文献,有助于构建地方精英网络与文化传承谱系。其三,“杂稽志”中对自然灾害、兵燹等事件的记载,可与正史及其他文献互证,为了解明清之际山东地方社会的实态提供了细节补充。其四,作为续志,它清晰地展现了地方志编纂的连续性与时代适应性。
版本流传
此康熙版《高苑县续志》原刻本存世较少,较为珍贵。后世道光、光绪年间纂修《高苑县志》时,均以此续志为重要蓝本和资料来源。目前常见的为晚清或民国的抄本、刻本流传。本次提供的版本为经过整理的清晰电子版,极大便利了学者与研究者的查阅与使用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