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《长春县志》是民国张书翰、马仲援监修,赵述云、金毓黻总编纂的,民国十九年(1930年)成稿,民国三十年(1941年)铅印本,六卷,约二十余万字,265页。福文印书局出版。
内容概述
全书六卷,卷一舆地志记建置、疆域、山川、户口,卷二食货志记田赋、物产、工商,卷三政事志记官制、选举、学校,卷四人文志记人物、风俗,卷五艺文志记诗文。长春县知事林世瀚1920年倡议修志,1927年张书翰重启并正式启动,呈准吉林公署设局编修,1930年成稿,后奉省府命令增修,1941年铅印。
目录结构
- 卷一舆地志:建置、疆域、山川、户口
- 卷二食货志:田赋、物产、工商
- 卷三政事志:官制、选举、学校
- 卷四人文志:人物、风俗
- 卷五艺文志:诗文
地方背景
长春原名长春厅,嘉庆五年(1800年)设治,1800年设治之初对核心街区外广袤农村”行画区分乡之法”,实行区、乡、甲三级管理。民国初年实行地方自治,规画全县为三十乡,又并其中十六乡为六镇,共六镇十四乡。长春在吉林中部,是松花江畔的枢纽,南满铁路经过,是东北重要的工商业城市。金毓黻是东北史研究大家,参与总编纂。
史料价值
这是长春地区第一部公开印制的志书,约二十余万字,体例完整。记长春1800年设治以来的建置变迁、区乡镇管理、工商业发展,是研究民国长春的直接材料。新注本根据原始档案《清筹办宪政事项清单》和《盛京时报》的记载,对”六镇十四乡”的区划作了订正。2020年代有论文根据民国《长春县志》记载,对宽城区小城子古城作了调查与初步研究。
版本流传
民国十九年(1930年)成稿,民国三十年(1941年)铅印本,六卷。2020年代吉林文史出版社以《吉林全书·长春县志》归入丛书,精装500页。现在网上能查到的电子版,多来自1941年铅印本或吉林全书本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