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重修新乐县志》(光绪)是清代晚期编纂的一部河北省新乐县地方志,成书于光绪十一年(1885年)。该志在继承前代志书基础上,进行了系统的增补和修订,较为全面地反映了新乐县在十九世纪中后期的历史地理、政治经济、文化风俗面貌,是研究冀中地区社会变迁的珍贵文献。
基本信息
书名:重修新乐县志
编纂年代:清光绪年间(具体成书于光绪十一年,1885年)
地区:直隶省(今河北省)新乐县
卷帙:全书共六卷,含首一卷,总计455个双开页(即910面)
主修者:时任新乐县知县雷鹤鸣等主持重修
内容概述
本志体例完备,内容宏富。其编纂遵循清代方志的通行范式,以“存史、资治、教化”为目的。除追溯历史沿革外,重点记载了道光至光绪年间新乐县在经历太平天国、捻军等动荡后的恢复情况,包括户籍田赋的重新厘定、官署学校的修复、水利设施的兴废等,生动呈现了晚清北方县域社会的治理实态与民生百象。
目录结构
- 卷首:序言、凡例、纂修姓氏、舆图(县城图、疆域图等)
- 卷一:天文志(星野、灾祥)、地理志(疆域、沿革、山川、古迹)
- 卷二:建置志(城池、公署、学校、坛庙、津梁)
- 卷三:赋役志(田赋、户口、盐法、物产)、职官志、选举志
- 卷四:人物志(名宦、乡贤、孝义、列女)
- 卷五:艺文志(碑记、诗文)
- 卷六:杂稽志(风俗、轶事)、志余、跋
史料价值
该志具有多方面的史料价值:其一,详细记录了晚清新乐县的行政建制、赋税额度与人口数据,为经济史研究提供量化依据。其二,“人物志”与“艺文志”中保存了大量不见于正史的本地士绅传记、诗文作品,有助于构建地方文化网络。其三,“杂稽志”中对民间习俗、方言土语、农事节令的记载,是研究华北民俗变迁的一手资料。其四,志中关于滹沱河水患及治理的连续记载,对环境史研究尤为重要。
版本流传
本书最初于光绪十一年(1885年)刻版印行,为木刻本。原版流传不广,存世量较少。民国及建国后曾有少量石印或影印本。目前常见的为各大图书馆所藏胶卷或数字扫描件。本次提供的版本为基于馆藏善本的高清数字化PDF,最大限度地保留了原刻本的面貌,包括版心、鱼尾、刻工信息等,便于研究者使用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