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《阳原县志》为民国时期纂修的地方志书。由时任县长刘志鸿监修,李泰棻等纂。全志于民国二十四年(1935年)铅印成书,共计十八卷,分装四册。全书采用双页排版,共297双开页,内容宏富,体例完备,是阳原县自清代光绪《西宁县新志》之后,时隔数十年的一次系统、全面的官方修志成果,集中反映了清末民初该地区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的深刻变迁。
内容概述
本志上承旧志精华,下纳时代新貌,记述范围以当时阳原县行政区划为准。内容涵盖疆域沿革、山川形胜、建置官制、田赋户口、物产经济、交通实业、教育风俗、人物艺文等方方面面。尤为珍贵的是,志书详细记录了民国肇建以来,地方行政机构的变革、近代工商业与教育的初步发展、社会风俗的移易,以及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当地的自然与社会状况,为今人了解民国时期华北县域社会实态提供了极为翔实的文本。
目录结构
- 卷一至卷二:舆地志 – 包括疆域、沿革、山川、古迹等。
- 卷三:建置志 – 城池、公署、祠庙、坊表等。
- 卷四:职官志 – 历代官制、名宦列传。
- 卷五至卷六:民政志 – 户口、自治、警务、赋税、仓储等。
- 卷七:财政志 – 田赋、税捐、盐法等。
- 卷八:物产志 – 谷属、蔬属、药属、矿属等。
- 卷九:实业志 – 农业、工业、商业等。
- 卷十:交通志 – 道路、邮电等。
- 卷十一:教育志 – 学制、学校、社会教育等。
- 卷十二:武事志 – 兵制、历代战事记略。
- 卷十三:人物志 – 乡贤、宦绩、孝义、列女等。
- 卷十四:艺文志 – 书目、碑记、诗文等。
- 卷十五:金石志
- 卷十六:风俗志 – 礼俗、岁时、方言等。
- 卷十七:大事记
- 卷十八:杂记
史料价值
本志的史料价值极高。首先,它填补了清末至民国中期阳原地方文献的空白,承前启后,脉络清晰。其次,编纂者注重实地调查与档案运用,对经济数据、社会组织的记载较为具体,如田赋数额、学校数量、商会情况等,具有定量研究的价值。再者,志中对“新政”以来地方自治、警政、新式教育的实施情况有细致描述,是观察国家权力下沉与地方社会回应的重要窗口。其《风俗志》、《杂记》等部分,亦保留了丰富的民间生活细节与文化记忆。
版本流传
该志初版于民国二十四年(1935年)由北平京城印书局铅印发行,流传不广。后因战乱等因素,存世原刻本较为稀少。上世纪六十年代后,台湾及大陆多家出版社曾据原版影印或重新排版,收入各类方志丛刊中,使其得以广泛传播。如今,数字化版本已成为学者与地方文化爱好者研究利用的主要形式,便利了资料的检索与共享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