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《宣统高要县志》是清代广东省肇庆府高要县(今广东省肇庆市高要区)的最后一部官修县志。始修于宣统二年(1910年),由时任知县马呈图主持纂修,当地学者吴大猷、陈焕章等参与编纂。全书共二十六卷,分装多册,总计952个双开页(即476叶)。该志体例完备,内容宏富,堪称高要旧志的集大成之作,为清代岭南地区方志编纂的重要成果。
内容概述
本志以光绪二年(1876年)《高要县志》为蓝本,续修增补了其后三十余年间的史事,并考订前志疏漏。其内容涵盖高要县自秦汉建置以来至宣统末年的疆域沿革、山川形胜、城池建置、田赋户口、物产风俗、官师选举、人物列传、艺文金石等各个方面。尤为珍贵的是,志中详细记录了晚清时期高要地区在西方冲击下的社会变化,如新式学堂的兴办、近代工商业的萌芽、以及地方自治的尝试等,为观察清末岭南基层社会转型提供了第一手材料。
目录结构
- 卷一至卷二:舆地志 – 包括疆域、星野、山川、水利、古迹等。
- 卷三至卷五:建置志 – 涵盖城池、公署、学校、坛庙、津梁等。
- 卷六至卷七:经政志 – 记录户口、田赋、徭役、盐法、积贮等。
- 卷八:风俗志 – 描述岁时、礼仪、方言、物产等民情风物。
- 卷九至卷十:职官志 – 列载历代文武职官名录与政绩。
- 卷十一至卷十三:选举志 – 收录科举、仕籍、封荫等人物。
- 卷十四至卷二十一:人物志 – 分列名宦、乡贤、忠义、孝友、列女等传记。
- 卷二十二至卷二十四:艺文志 – 著录本地人士著作及与高要相关的诗文。
- 卷二十五:金石志 – 收录境内碑刻、钟鼎铭文。
- 卷二十六:杂录 – 补遗前志未载之轶闻旧事。
史料价值
作为高要县在帝制时代的最后一部方志,本志具有承前启后的特殊价值。其一,它系统保存了高要两千余年的历史地理与文化信息,是研究岭南西江流域开发史、家族迁徙史、地方治理史的核心文献。其二,志中大量关于晚清经济、教育、民政的记载,如实反映了传统社会向近代过渡的复杂面相,对研究广东近代化进程具有不可替代的参考意义。其三,其编纂体例严谨,考据精审,继承了清代乾嘉学派的方志学传统,本身也是学术史研究的重要对象。
版本流传
《宣统高要县志》于宣统年间刻版印行,是为原刻本。由于成书于清朝覆灭前夕,印量有限,流传不广。民国时期及建国后曾有少量影印或线装重印本。近年来,随着古籍数字化工程的推进,该志的原始刻本或清晰影印本已被制作成电子文献,方便学者与爱好者研究使用。本站提供的PDF版本,基于高质量的底本扫描制作,力求保持原书面貌,内容完整,清晰可读,供读者免费下载查阅与研究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