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《宝山县续志》是一部编纂于中华民国时期的方志续作。该书接续清光绪《宝山县志》,系统记录了自光绪初年至民国初年(约1875年至1918年间)宝山县的地理、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社会等方面的变迁。全书共十七卷,采用线装双开页形式,总计506双开页,内容详实,体例完备,是民国时期地方志编纂的典范之作。
内容概述
本志在继承传统方志体例的基础上,融入了近代科学观念与记述方法。内容不仅涵盖传统的舆地、建置、食货、学校、武备、职官、人物、艺文、杂类等门类,更显著增加了对近代化进程中新生事物的记载,如邮政、电报、铁路、学堂、警察、实业等。它详细描绘了宝山作为上海门户,在清末民初社会转型、西学东渐、工商兴起过程中的具体面貌,特别是吴淞开埠、沪宁铁路建设、近代教育兴起等重大事件均有细致载录。
目录结构
- 卷一至卷二:舆地志 – 包括疆域、市镇、水利、户口等。
- 卷三:营缮志 – 记载城垣、公署、仓庾、津梁、祠墓的建设。
- 卷四:财赋志 – 涵盖田赋、漕运、盐法、关税、杂税等经济内容。
- 卷五:教育志 – 记录书院、学堂、社会教育等近代教育发展。
- 卷六:实业志 – 分农业、工业、商业、物产等子目。
- 卷七:交通志 – 详述航政、路政、邮政、电报等近代交通通讯。
- 卷八至卷九:兵防志 – 涉及防营、警察、保卫团等军事治安。
- 卷十:警务志 – 专门记述近代警察制度的建立与运作。
- 卷十一:救恤志 – 包括仓储、善堂、红十字会等社会保障。
- 卷十二:职官志、选举志 – 记载官员名录与科举、学校出身者。
- 卷十三至卷十五:人物志 – 收录乡贤、宦绩、孝友、艺术、列女等传。
- 卷十六:艺文志 – 罗列地方著述目录。
- 卷十七:杂类志 – 包含祥异、轶事等内容。
史料价值
本志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。首先,它填补了清光绪《宝山县志》之后至民国初年的地方历史记载空白,是研究上海北部区域近代化进程的核心文献。其次,其内容反映了传统方志向现代地方志转型的特点,记载了大量社会经济、近代市政与民生细节,如物价、工资、社团、风俗演变等,为经济史、社会史研究提供了宝贵数据。最后,对于研究淞沪地区军事地理、港口变迁、中外交往等专题,本志亦是不可或缺的基础资料。
版本流传
《宝山县续志》于民国十年(1921年)由宝山县志编纂机构纂修成书,并于同年或稍后刊印。原刊本为木刻或铅印线装本,流传不广。后世有影印本及数字化版本流传。目前常见的为图书馆馆藏胶片或扫描件,本次提供的PDF电子版即基于清晰的馆藏原件数字化制作,最大限度地保存了原书面貌与内容,便于学者与研究爱好者查阅使用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