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岐山县志,十卷。民国二十四年(1935)田惟均修,白岫云纂,西安酉山书局铅印本。岐山在今陕西宝鸡。
内容概述
志书记岐山从上古到民国。卷五官师、主簿,记宋金元历代县官:金泰和七年温敦任,元大德二年杨世昌任,至治二年刘庭任,泰定四年侯安道任。又记民国年间岐山的建置、土产、秩官。
目录结构
志书分十卷。卷首舆地,记县境山川、城郭、乡都;次建置,述官署、坛庙、学校;再土产、赋役,记物产、田赋、户口;末秩官、人文,记历代知县与乡科人物。门类齐备,先地理后人文。
地方背景
岐山以岐山得名。隋开皇十六年(596)改三龙县置,属岐州,治所在今岐山东北五十里岐山南。《寰宇记》说“在岐山之阳,因山为名”。唐初仍属岐州,此后历宋元明清,县名没改过。
史料价值
这部是民国时期的岐山旧志,上承光绪十年胡昇猷重修本,下启新中国成立后新修的岐山县志。民国年间的县邑政经面貌,志里记得具体。
版本流传
原是民国二十四年西安酉山书局铅印本,铅印行世,流传较广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