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《长清县志》为民国时期编纂的地方志书,成书于民国二十三年(1934年)。全书采用双开页编排,共计912页,内容涵盖长清县(今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)自古代至民国初期的历史沿革、地理环境、政治经济、文化教育、风土人情等各方面。该志由时任县长李起元主持修纂,地方士绅学者共同参与,体例严谨,资料翔实。
内容概述
本志继承了传统方志的编纂体例,同时吸收了近代科学的分类方法,内容分为舆地、建置、政教、人物、艺文、杂录等六大部类。志书不仅详细记载了长清县的山川形胜、城池官署、田赋户口、物产风俗等传统内容,还特别增设了“新政”“教育”“实业”等反映民国时代特色的门类,记录了清末民初社会转型期的诸多细节。书中对黄河水患治理、津浦铁路修建等重大事件均有专篇记述。
目录结构
- 卷一至卷二:舆地志(疆域、山川、古迹、气候等)
- 卷三至卷四:建置志(城池、公署、庙祠、坊表等)
- 卷五至卷七:政教志(赋役、警察、教育、实业、交通等)
- 卷八至卷十:人物志(名宦、乡贤、孝义、列女等)
- 卷十一至卷十二:艺文志(碑记、诗文、著述目录等)
- 卷十三:杂录志(轶事、祥异、辨误等)
史料价值
作为民国时期编纂的最后一部《长清县志》,该志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价值。它系统整理了清代旧志资料,补充了咸丰至民国八十余年的历史空白,特别是详细记录了清末民初地方自治、新式学堂、近代工商业等社会变革内容。志书中保存了大量原始档案、碑刻铭文、民间契约等第一手资料,对研究山东地区社会经济史、民俗文化史具有不可替代的文献价值。其中关于黄河治理、民间信仰、宗族组织的记载尤为珍贵。
版本流传
该志最初于民国二十三年(1934年)由长清县修志局铅印出版,流传不广。现存原版多藏于国内大型图书馆及档案馆,民间存世稀少。近年来,随着地方文献数字化工程的推进,该志的影印本和数字化版本逐渐问世。本次提供的PDF版本基于国家图书馆藏本高清扫描,完整保留了原书面貌,包括序跋、凡例、正文及附图,便于研究者查阅使用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