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《齐河县志》是民国二十二年(1933年)杨豫等修、閰廷献纂的,共十卷,成文出版社铅印本。齐河县现属山东德州。
内容概述
全志设卷首(含序、凡例、概述、大事记)、专志、卷末(含文献、著述、齐河县沿革考、驻齐单位简介、修志史略、编后记)等部分。专志涵盖建置、人口、自然地理、农业、林业、水利、黄河咽喉、工业、乡镇企业、交通、邮电、能源利用、商业、经济管理、财税等门类。齐河地处鲁北平原,黄河岸边,志里对齐河的地理、物产、风俗的记载比较详细。齐河八景在卷四形胜志中首次以八景名目出现,在此后的艺文志的诗中仍为齐城八景。齐河在清代属山东济南府,民国属山东省北临道,是黄河岸边的重要县城。
目录结构
- 卷首:序、凡例、概述、大事记
- 建置、人口、自然地理:地理部分
- 农业、林业、水利:农业与水利
- 黄河咽喉:黄河防务
- 工业、乡镇企业、交通、邮电:工业与交通
- 能源利用、商业、经济管理、财税:经济与财税
各卷细目暂无考据。
地方背景
齐河在山东西北部,现属德州,地处鲁北平原,黄河岸边。齐河以黄河文化、齐河八景闻名。齐河建县八百五十余年,已知编修县志六次。第一部志书修于明万历年间,知县浦卿鉴定。第二部志书修于清康熙十二年(1673年),知县蓝奋兴监修,王道光等编纂。光绪三十四年(1908年)张灿之纂《齐河县乡土志》。民国二十二年(1933年)杨豫等修、閰廷献纂这部十卷本,成文出版社铅印。齐河在清代属山东济南府,民国属山东省北临道,是黄河岸边的重要县城。
史料价值
这部志的价值在它记的是民国二十二年的实况,是齐河民国的一部重要方志。十卷的体量,把齐河的建置、人口、地理、农业、水利、黄河、工业、商业、经济、财税都记了下来。齐河八景在卷四形胜志中首次以八景名目出现,是研究齐河地理和文化的材料。黄河咽喉的记载,记了齐河的黄河防务,是研究齐河黄河文化的材料。
版本流传
民国二十二年(1933年)成文出版社铅印本,共四册,存世不多。1990年齐河县志编纂委员会修《齐河县志》,中华书局出版,记载上限1840年、下限1985年,1994年获山东省新编地方志优秀成果奖二等奖。2010年出版第二轮志书,记载上限1986年、下限2008年,获齐鲁新方志奖。网络上的电子版多来源于民国铅印本的数字化版本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