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《齐河县志》是清康熙十二年(1673年)蓝奋兴监修、王道光等纂的,共八卷首一卷,刻本。蓝奋兴时任齐河县知县,王道光、张浯、赵瑞吉、房韫晟、王螵是齐河本地人士。齐河县现属山东德州。
内容概述
全书八卷首一卷,记齐河的建置沿革、山川形胜、户口、田赋、学校、武备、职官、选举、人物、艺文等门类。齐河地处鲁北平原,黄河岸边,志里对齐河的地理、物产、风俗的记载比较详细。齐河八景首次出现在此志,由于当时的齐河八景多数景观在县城周围,所以名之为齐城八景。田赋部分记各都图的丁口和赋额。人物部分记本县名流,艺文部分收齐河历代诗文。齐河在清代属山东济南府,是黄河岸边的重要县城。
目录结构
- 卷首:序、凡例、舆图
- 建置、疆域、山川:地理部分
- 户口、田赋:人口与赋役
- 学校、武备:文教与防务
- 职官、选举:官宦与科举
- 人物、艺文:名流与诗文
八卷首一卷细目暂无考据。
地方背景
齐河在山东西北部,现属德州,地处鲁北平原,黄河岸边。齐河以黄河文化、齐河八景闻名。齐河建县八百五十余年,已知编修县志六次。第一部志书修于明万历年间,知县浦卿鉴定。第二部志书修于清康熙十二年(1673年),知县蓝奋兴监修,王道光、张浯、赵瑞吉、房韫晟、王螵编纂,纂成这部八卷首一卷本。齐河八景首次出现在此志。此后民国二十二年(1933年)杨豫等修、閰廷献纂《齐河县志》十卷。齐河在清代属山东济南府,是黄河岸边的重要县城。
史料价值
这部志的价值在它记的是康熙十二年的实况,是齐河清代的一部重要方志。八卷首一卷的体量,把齐河的建置、田赋、人物、艺文都记了下来。齐河八景首次出现在此志,名之为齐城八景,是研究齐河地理和文化的材料。黄河岸边的记载,记了齐河的山川形胜,是研究齐河地理的材料。人物部分记的清代齐河名流,艺文部分收的历代诗文,都是研究齐河文化的材料。
版本流传
康熙十二年(1673年)原刻本,存世不多。此后民国二十二年(1933年)杨豫等修、閰廷献纂《齐河县志》十卷,都以这部康熙志为参考。网络上的电子版多来源于原刻本的影印或数字化版本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