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《聊城县志》是清康熙二年(1663年)知县何一杰纂修的,共四卷,分方域志、建置志、赋役志、官守志、人物志、艺文志六门。何一杰,号彦修,陕西泾阳人,崇祯十二年(1639年)举人,顺治十六年(1659年)任聊城知县。聊城县现属山东,为东昌府治所。该志继明万历十七年(1589年)韩子廉志而修,是现存最早的聊城县志。
内容概述
全书四卷,分方域志、建置志、赋役志、官守志、人物志、艺文志六门。方域志记聊城的疆域和山川,建置志记城池和公署,赋役志记户口里甲和赋税徭役,明代本县户口里甲、赋税徭役记载较为详备。官守志记历代知县,人物志记本县名流,艺文志收历代诗文。卷前载何一杰、任克溥、傅以渐各一序,明万历韩子廉旧序,县图四幅。该志刻印模糊,字迹漫漶多不可卒读,唯卷一方域、建置、赋役诸门较为清晰可辨。
目录结构
- 卷首:何一杰、任克溥、傅以渐序,韩子廉旧序,县图四幅
- 方域志:疆域、山川
- 建置志:城池、公署
- 赋役志:户口里甲、赋税徭役
- 官守志:历代知县
- 人物志:本县名流
- 艺文志:历代诗文
地方背景
聊城在山东西部,为东昌府治所,地处运河之滨,是漕运要地。聊城以运河、东昌湖、光岳楼闻名。聊城县志创修于明万历十七年(1589年)知县韩子廉,编成《聊城县志略》二卷,分为方域、建置、赋役、官守、人物、艺文六纲,内容较为简略。此志修成后,韩子廉命工缮写付梓。何一杰到任后,即有志于纂修聊城县志,康熙元年(1662年)始修,二年(1663年)成书梓行。上距韩子廉志已七十余年,时代屡经变迁,所以这部志把万历到康熙初年的掌故都记了下来。
史料价值
这部志的价值在它记的是康熙初年的实况,是现存最早的聊城县志。明万历韩子廉旧志已佚,这部康熙志等于把聊城方志的脉络接上了。赋役门内记明代本县户口里甲、赋税徭役较为详备,可备明代经济资料。卷前载何一杰、任克溥、傅以渐三序,傅以渐是明末名臣、崇祯年间大学士,他的序文本身也是研究明末聊城政坛的材料。人物志记的明代聊城名流,艺文志收的历代诗文,都是研究聊城文化的材料。
版本流传
康熙二年(1663年)原刻本,存世不多,现存康熙二年刻本及康熙七年补刊本。该志刻印模糊,字迹漫漶多不可卒读。此后光绪三十二年(1906年)陈庆蕃始修、宣统二年(1910年)成书十二卷本,都以这部康熙志为参考。网络上的电子版多来源于原刻本的影印或数字化版本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