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《同治常宁志》,又称《(同治)常宁县志》,是清代湖南省衡州府常宁县(今常宁市)的地方志书。该志始修于清同治九年(1870年),由时任常宁知县李孝经主修,邑绅张载远等人总纂,于同治十年(1871年)左右刊刻成书。全书共十六卷,分为八册,采用双面印刷,共计363双开页,内容涵盖广泛,体例完备,是常宁地区现存较为完整和重要的清代方志之一。
内容概述
本志承袭传统方志体例,在旧志基础上续修增补,全面记录了常宁县自古代至清同治年间的历史沿革、自然地理、行政建置、户口田赋、物产风俗、官师选举、人物艺文等各方面情况。其编纂正值太平天国运动之后,志书中对咸同年间的社会动荡、兵事记载尤为详细,反映了晚清地方社会在战乱后的恢复与治理情况,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。
目录结构
- 卷一至卷二:舆地志 – 包括星野、疆域、沿革、山川、水利、古迹等。
- 卷三:建置志 – 记载城池、公署、学校、坛庙、津梁等公共设施。
- 卷四:赋役志 – 详录户口、田亩、税粮、仓储等经济数据。
- 卷五:学校志 – 记述学宫、学额、书院、社学等教育机构。
- 卷六:祠祀志 – 收录各类祠庙、祀典礼仪。
- 卷七至卷八:职官志、选举志 – 列载历代职官与科举人物。
- 卷九至卷十二:人物志 – 分列名宦、乡贤、忠义、孝友、列女等传记。
- 卷十三至卷十四:艺文志 – 收录本地诗文著作及金石碑刻。
- 卷十五:事纪志 – 编年记载地方大事,尤重咸同兵事。
- 卷十六:杂识志 – 补遗风俗、物产、祥异、轶闻等。
史料价值
作为晚清编纂的县级方志,《同治常宁志》的史料价值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:其一,系统保存了同治以前常宁地区的自然与人文地理信息,是研究湘南地区历史地理的基础文献;其二,其《赋役志》《事纪志》等卷中关于户口、田赋、战乱的记载,为研究晚清湖南社会经济史、军事史提供了第一手地方档案;其三,书中大量的人物传记和艺文著述,为了解当地士绅网络、文化传承及社会风貌提供了翔实素材。对于地方史、社会史、经济史研究者及寻根问祖者而言,皆是不可或缺的珍贵资料。
版本流传
该志初刻于清同治十年,版藏于常宁县尊经阁。原刻本流传不广,后世多有损佚。民国时期及新中国成立后,曾有少量影印或抄本流传于各大图书馆及民间。随着古籍数字化工程的推进,该志的原始刻本或后期影印本已被制作成高清电子文档,便于学者和爱好者进行检索与研究,极大地促进了这一地方文献的传播与利用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