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黔阳县志》(同治)是清代湖南省黔阳县(今属洪江市)的一部重要地方志书,刊刻于清同治十三年(1874年)。该志在继承前志的基础上,由时任知县陈鸿作等主持纂修,对清中期以来黔阳县的自然地理、政治沿革、社会经济、文化教育、风土人物等进行了系统性的整理与记述,是了解晚清湘西地区历史风貌的珍贵文献。
基本信息
书名:黔阳县志(同治)
编纂年代:清同治年间
成书时间:同治十三年(1874年)
主修人:陈鸿作(时任黔阳县知县)等
卷帙规模:全志共十卷,首一卷,合计798双开页(即399叶)。
所属地域:湖南省辰州府黔阳县(今湖南省洪江市黔城镇一带)。
内容概述
本志体例完备,内容宏富。它沿袭了传统方志的编纂体例,并有所创新。志书全面涵盖了黔阳县的疆域沿革、山川形胜、城池建置、户口田赋、物产风俗、学校典礼、职官选举、人物列传、艺文金石以及灾异轶事等各个方面。其中,对沅水、潕水流域的水利交通、少数民族(如苗、瑶等)的分布与风俗、晚清地方团练与社会治理等记载尤为详实,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和时代特征。
目录结构
- 卷首:序、凡例、纂修姓氏、目录、舆图等。
- 卷一:天文志(星野、气候)、地理志(疆域、沿革、山川、古迹)。
- 卷二:建置志(城池、公署、坊乡、津梁)。
- 卷三:食货志(户口、田赋、物产、风俗)。
- 卷四:学校志(学宫、书院、祀典)。
- 卷五:武备志(兵制、驿传、苗防)。
- 卷六:职官志、选举志(荐辟、进士、举人、贡生等)。
- 卷七至卷九:人物志(名宦、乡贤、孝友、列女等)。
- 卷十:艺文志(著述、碑记、诗赋)、杂识(祥异、轶事)。
史料价值
作为清代中后期编纂的县志,其史料价值主要体现在:第一,系统保存了同治以前黔阳县自然与社会的原始记录,是研究该地区历史地理、行政变迁的基石。第二,对当地民族关系、经济生活(如桐油、木材等物产贸易)、教育状况的记载,为了解湘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关键素材。第三,志中收录的大量传记、艺文及公文,是研究地方社会网络、文化传承与晚清地方治理的一手资料。第四,其编纂正值太平天国运动之后,志书中关于社会动荡与恢复的记载,反映了时代变迁对边疆县域的深刻影响。
版本流传
该志最初于清同治十三年(1874年)刻版成书,为木刻本。原刻本存世较少,但因其重要性,后世有影印本及数字化版本流传。目前常见的多为图书馆藏本或据原刻影印的版本,部分学术机构及古籍数据库已对其进行数字化处理,方便研究者查阅。本站提供的PDF版本即基于清晰的影印本制作,力求还原古籍原貌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