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《长乐县志》为咸丰二年(1852年)李焕春修、潘炳勋、赖荣光纂,十六卷首一卷末一卷,咸丰二年刻,同治至光绪增刻。长乐县清属宜昌府,1735年改土归流设长乐县,1914年更名五峰县,今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。李焕春字玉山,云南保山人,进士,官长乐知县,主持修纂;潘炳勋字霁堂,湖北浠水人,官长乐训导;赖荣光参与纂修。
内容概述
全志十六卷首一卷末一卷,记长乐建置、赋役、学校、武备、职官、选举、人物、艺文等。长乐县无旧志,嘉庆二年(1797年)知县王霈霖与训导沙象乾修草志二本,未经梓行。道光二十三年(1843年)知县乔守中有《竹枝词》七十八首。道光三十年(1850年)李焕春从襄阳府南漳县调任长乐知县,到任即寻县志查阅,始知长乐无志,遂生修志之念。但长乐地瘠民贫,一少典册,二无经费,于是他搜讨容美土司田舜年《世述录》、拔贡杨福煌《渔阳小记》等文献,纂成此志,咸丰二年成书。
目录结构
- 首卷:序言、凡例、图考
- 舆地:疆域、山川、形胜
- 建置:城池、公署、坛庙、学校
- 食货:田赋、户口、物产
- 武备:兵防、关隘
- 职官选举:历任知县、教谕、科举名录
- 人物:名宦、乡贤、列女
- 艺文:诗文碑记
- 末卷:补遗
地方背景
长乐县清属宜昌府,1735年改土归流设长乐县,1914年更名五峰县,今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县,地处鄂西南山区,清江中下游。长乐改土归流前为容美土司辖地,土司田舜年著《世述录》记容美史事。长乐东出长乐坪以外,半属石门、松滋、长阳等县拨归,风俗与邻县略有不同。潘炳勋有《咏长乐风俗七言律》记当地婚丧嫁娶之俗。长乐是土家族聚居区,摆手舞、跳丧舞等土家民俗保存完好。
史料价值
志记长乐建置、赋役、武备、人物。是长乐县第一部正式刊行的县志(此前嘉庆二年草志未经梓行),补容美土司史事,搜讨田舜年《世述录》、杨福煌《渔阳小记》等文献。人物卷收明清名宦、乡贤,艺文卷存本地诗文碑记。是研究鄂西南土家族地区改土归流史的重要材料。
版本流传
咸丰二年(1852年)原刻本为底本,同治至光绪间有增刻。另有光绪长乐县志十六卷首一卷末一卷(李焕春原本,龙兆霖续纂,郭敦祐再续纂,陈惟模修,谭大勳纂)。江苏古籍出版社《中国地方志集成·湖北府县志辑》收入光绪长乐县志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