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《宜都县志》(同治)为同治五年(1866年)刻本,四卷,清刻本。宜都清属荆州府,今湖北省宜都市,地处长江与清江交汇处。此志续康熙三十六年(1697年)刘显功纂修的《宜都县志》十二卷,补康熙至同治间事。纂修者未详。
内容概述
全志四卷,记宜都建置、赋役、学校、武备、职官、选举、人物、艺文等。宜都县志源流:明成化间教谕赵友创始,万历二十二年(1594年)知县经世文续修,康熙三十六年(1697年)刘显功纂修十二卷,同治五年此志四卷。同治四年(1865年)县境内设14铺、36保、99甲、13市镇,志记此行政区划。
目录结构
- 卷一:舆地、建置、食货
- 卷二:武备、职官、选举
- 卷三:人物
- 卷四:艺文
地方背景
宜都清属荆州府,今湖北省宜都市,地处长江与清江交汇处,”合江”之名最早见之唐代。宜都合江亭在县北滨江,唐建,以清江至此会大江故名。宜都宋代属荆湖北路峡州夷陵郡,明代属湖广布政使司荆州府夷陵州,清代雍正十三年(1735年)改属荆州府。同治四年(1865年)县境内设14铺、36保、99甲、13市镇。
史料价值
志记宜都建置、赋役、武备、人物。是宜都在康熙三十六年志之后的续修,补康熙至同治间事。同治四年行政区划记载尤详,设14铺、36保、99甲、13市镇。人物卷收明清名宦、乡贤,艺文卷存本地诗文碑记。是研究宜都清代社会的重要材料。
版本流传
同治五年(1866年)原刻本为底本,四卷。另有康熙三十六年刘显功纂修十二卷本。民国时期有《宜都乡土调查志》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