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《清河县志》同治版是清同治十一年(1872年)王镛修、郭兆藩等纂的清河县地方志,刻本十八卷。清河即今河北邢台清河县,清代属直隶广平府。
内容概述
全书十八卷,分疆域、建置、田赋、物产、学校、祀典、选举、人物、艺文、古迹等门类,记同治朝清河县地理、赋役、人物、诗文。清河在直隶广平府,地处邢衡之间,志书里记了清代清河县的建置沿革、水利、物产。第十八卷系「补录」,分「补录艺文」和「补遗」两部分,补遗的下限直至同治十一年。
目录结构
- 卷首:舆图、凡例、目录
- 卷一至卷三:疆域、建置、户口,记境域、行政沿革、人口
- 卷四至卷六:田赋、物产、市肆,记田赋、物产、商业
- 卷七至卷九:学校、祀典、兵防,记教育、坛庙、治安
- 卷十至卷十四:选举、人物、列女,记科第、乡贤、节孝
- 卷十五至卷十七:艺文、古迹、杂记,收诗文,记古迹名胜
- 卷十八:补录,分补录艺文、补遗两部分
地方背景
清河在河北邢台,地处邢衡之间。清河县旧志有明嘉靖、明万历、清康熙等版本,同治十一年(1872年)王镛修、郭兆藩等纂此志,承康熙卢士杰本之后续修。同治年间清河县水利、物产、人物的记录是研究晚清直隶广平府属县政的第一手材料。
史料价值
这部志书是同治朝清河县地理、赋役、人物的系统记录,十八卷体例完整。王镛修、郭兆藩等纂,纂修质量较高。第十八卷补录的补遗下限直至同治十一年,保留了同治朝清河县新增事迹。清河县地方志办公室编校《清河县旧志全集校注》收录此本。
版本流传
同治十一年(1872年)刻本,十八卷。原刻本印量有限,现存较少。清河县地方志办公室编校《清河县旧志全集校注》收录此本。网上流传的电子版来自扫描本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