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本信息
《清河县志》康熙版是清康熙十七年(1678年)卢士杰纂修、钱启文等续修的青河县地方志,刻本十八卷,康熙五十七年(1718年)增刻。清河即今河北邢台清河县,清代属直隶广平府。
内容概述
全书十八卷,分疆域、建置、田赋、物产、学校、祀典、选举、人物、艺文、古迹等门类,记康熙朝清河县地理、赋役、人物、诗文。清河在直隶广平府,地处邢衡之间,志书里记了清代清河县的建置沿革、水利、物产。康熙十七年知县卢士杰、夏琮纂修,康熙五十七年知县钱启文纂修增刻。
目录结构
- 卷首:舆图、凡例、目录
- 卷一至卷三:疆域、建置、户口,记境域、行政沿革、人口
- 卷四至卷六:田赋、物产、市肆,记田赋、物产、商业
- 卷七至卷九:学校、祀典、兵防,记教育、坛庙、治安
- 卷十至卷十四:选举、人物、列女,记科第、乡贤、节孝
- 卷十五至卷十八:艺文、古迹、杂记,收诗文,记古迹名胜
地方背景
清河在河北邢台,地处邢衡之间。《清河县志》最早编修于明代嘉靖年间,康熙初卢士杰、夏琮纂修此志,康熙五十七年钱启文纂修增刻。康熙年间清河县水利、物产、人物的记录是研究清初直隶广平府属县政的第一手材料。
史料价值
这部志书是康熙朝清河县地理、赋役、人物的系统记录,十八卷体例完整。康熙十七年卢士杰、夏琮纂修,康熙五十七年钱启文增刻,保留了康熙朝清河县建置、水利、物产的第一手记录。卢士杰、钱启文都是当地知县,纂修质量较高。
版本流传
康熙十七年刻本,十八卷,康熙五十七年(1718年)增刻。原刻本印量有限,现存较少。网上流传的电子版来自扫描本。
